oops│專家說

律師| 不是打人才是暴力,精神壓力的冷暴力也是侵害行為,掙脫束縛,你/妳也可以有重新開始的機會。

暴力的定義

家庭暴力,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。除了積極的物理行為之外,也包含無形的精神壓力,我們稱冷暴力。

遇到家暴事件,可至轄區警局報案併聲請「家暴令」,但須要提供相關證據,當然在身體上受有暴力可以有驗傷單為佐證外,無形的騷擾、控制或脅迫最難舉證。

蒐證指南

建議如有家暴跡象,應謹慎防範,隨時有錄音、錄影之準備,或是於家中安裝攝錄設備。

在此提醒,攝錄設備,如為記錄「不特定之公開日常生活」、或是「當事人二人的談話或行為」,均為法容許之範圍,但如為「侵犯個人隱私」、或「對方與第三人之行為」(對話、或行為),則有妨害秘密之虞,應謹慎蒐證,以免誤觸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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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感謝邱柏青律師提供資料,現為天晴和永法律事務所 / 主持律師 Managing Partner

衛生福利部 24小時保護專線「113」進行諮詢與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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