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立法院會5月17日15點27分三讀通過三讀通過「同婚專法」共27項條文,同時也是亞洲第一個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家。
5月17日同時也是「國際不再恐同日」(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, Transphobia, and Biphobia,簡稱IDAHOT);5月17日被選為紀念日源自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在1990年5月17日將同性戀從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中刪除。
根據「同婚專法」條文,只要是滿18歲者,相同性別之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,此法定於今年5月24日生效。
- 年齡門檻:18歲(未成年者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)
- 同婚定義:相同性別之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。
- 成立條件: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,依照「司法院釋字第748號」解釋之意旨及本法,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
- 扶養規定:同性伴侶結婚後,雙方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「親生子女」,但不能收養與自己無血緣關係的子女,以及另一方過去已收養的子女。
- 財產、繼承權力:準用《民法》夫妻財產制、繼承遺產和收養等權利。
- 終止關係:雙方終止伴侶關係比照《民法》協議離婚。關係之終止經法院調解或和解者,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。
- 生效日:108年5月24日。
總統蔡英文:「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,學習理解和共存,攜手向前。
今天,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,因為我們展現了這塊土地良善的價值,願意學會去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,讓每一個人被公平對待。歷史會這樣寫,全世界會這樣看,台灣是一個進步的國家,我們透過法律保障了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。
我要恭喜同志朋友,得到社會的祝福,請大家要遵守相愛的誓約,對彼此的愛,忠貞而堅定。對擁有不同信仰的朋友,我也要跟你們說一聲謝謝,謝謝你們的體諒。
我知道,這項法案的通過,不代表社會從此再也沒有爭議,但請支持的人看看反對的人,請反對的人看看支持的人,我們彼此的臉孔,並沒有那麼面目可憎。
這是很漫長的一條路,我們終於走到這裡,向前走了一步,但這不是終點,我希望這是台灣社會互相包容的另一個起點,台灣還要繼續努力,學習理解和共存,讓差異不再帶來分歧。
身為台灣的總統,我要說,我們都是台灣人,那些傷感情的互相攻擊,請到今天為止。從今天開始用更多的同理心,多愛我們身邊的人,不管在婚姻平權這件事上,我們的看法有多麼不一樣。
謝謝,真的謝謝 蘇貞昌院長和行政團隊,竭盡任何可能的一切努力。謝謝每一位在過程中付出的人,在這個價值選擇的時刻,大家沒有缺席。
我也要謝謝民進黨團的立委,我們今天的選擇,沒有辜負民進黨長年來所追求的價值,這就是民進黨,各位的勇氣,歷史會記住這一天,歷史也會記住大家。我也要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,雖然立場不同,但今天我們跨黨派,用民主程序為社會分歧畫下一個休止符,攜手向前。
四年前,我說過,我是蔡英文,我支持婚姻平權。經過這些年的共同努力,我們做到了。這就是我們的台灣,民主、自由、平等,在台灣的兩千三百萬人,每一個人都一樣,我們都一樣。」
引文取自蔡英文官方臉書
圖片取自網路
一直還蠻關注同志婚姻,很多朋友都是同志,他們渴望跟所有人一樣,去愛、去結婚,他們可以不結婚,但他們應當擁有選擇的權利,要或不要結婚的選擇權應該在相愛的兩個人,而不是其他人有權力讓他們不能結婚。
感謝這次表決結果,讓相愛的人可以相守,我總相信,雨過會天晴的。